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通知》(沪经信人(2012)675号),为加强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提升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本市从2012年起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本市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通用科目课程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业务考核、岗位聘用及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制定通用科目课程之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互联网违法犯罪防范课程培训招生简章。
一、培训目标
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应用不断普及和深入。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将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但这块“虚拟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受到法律规制。作为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人员,工作和日常生活均与互联网息息相关,遭遇的法律风险也更加突出。只有了解和熟悉在虚拟空间各种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才能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为我国虚拟空间法治建设尽一份心,出一份力。《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互联网违法犯罪防范课程正是为此开发设计而成。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安排
本培训课程共16学时(2天),经考核合格取得4学分,具体的培训安排如下:
| 上午 | 下午 |
第1天 | 电子数据及相关法律 网络侵权及相关法律 | 电子数据取证与司法鉴定(一) |
第2天 | 电子数据取证与司法鉴定(二) | 相关案例评析、讨论 |
四、师资队伍
培训师资来自公安系统、国内知名高校、信息安全科研机构及法律行业相关专业人士。
五、授课方式
培训采取面授方式。
六、考核方式
随堂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培训并取得学分的,颁发本市统一的单科证书,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记入其《继续教育证书》。
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督考。
七、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
八、成绩查询及考试发证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网站的在线证书查询,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会统一向学员邮箱发送考试成绩的邮件,学员可登陆学员登记表中所填写的邮箱进行查询。考试合格者,将在培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收到领证通知的邮件,可前往以下领证地点领取《单科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领证地点:咨询所报名的培训机构
注意:已经获得《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在第2次(或多次)参加继续教育时,应在学员报名时将《继续教育证书》交给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由培训机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课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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