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联盟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上海市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服务的工作指导及上海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沪培联办【2020】6号)文件要求,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应完成相关备案工作,通过“上海市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服务备案承诺与信息公示”管理平台,获得备案信息公示二维码。
联盟单位培训机构完成恢复线下培训备案以后,应向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办公室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同时提供备案信息公示二维码(参考6号文件)。
请联盟单位培训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并在线下培训开展时将备案承诺信息公示二维码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线下培训从7月份开始排班。
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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